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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金石被评为“文明单位” |
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。金石集团荣获“文明单位”称号。
多年来,金石集团始终贯彻“两手抓,两手都要硬”的方针,加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,实践“精诚所致,金石为开”的理念。集团董事局和党委把创建工作作为贯彻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实践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,实现金石战略目标、提升竞争力、三个文明同步协调发展的总载体,加强组织领导,充实了集团文明委,组成以董事局主席闫永红为主任,总裁班子和党委、工会、团委、女职委负责人及成员企业第一把手等参加的党企同步、上下合力、齐抓共创的领导班子;完善机制,加强对日常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,文明办与党群办合署办公,把创建工作与党建、思想政治工作同步布置、检查,增加创建工作的政治思想份量和文化含量;强化奖惩措施,年终评先选优增设“精神文明奖”,对基层单位的经济效益、安全生产和计生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,奖优罚劣,保证创建任务落实到基层。
金石把创建学习型企业作为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裁体,除学习政治理论外,还坚持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,建立健全职业培训体系。在实行民主管理方面,金石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,全面落实职代会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审议建议权、审议通过权、审议决定权、评议监督权、推荐选举权等五项职权。
团结友爱互助共建和谐社会, 落实科学发展观,建设和谐金石,打造一流企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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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内容: 金石集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纪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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